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3日
2021年9月6日至9月25日,江西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投集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12月29日正式反馈督察意见。江投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构建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确保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在江投集团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整改方案》明确了坚持政治引领、提高思想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坚持源头治理、推进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提出了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生态环保管控体系更加健全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的工作目标。
江投集团对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逐条逐句梳理出4大类35个问题,制定了《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逐个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责任单位,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利用三年时间分阶段、分步骤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整改方案》明确提出六项主要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党委会学习等形式,推动各级领导干部领会、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决策部署,提高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做到生产经营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逐一制定整改工作目标、整改措施。四是聚焦重点难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废水废气防治,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抓好固废危废处置,做好固废危废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管;按照“一山一策”制定煤矸石山生态修复方案,提升煤矸石山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五是坚持举一反三,推进共性问题整改。对照督察反馈意见中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查找企业内部存在的类似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有效措施,分步推进解决。六是完善环保体系,推动企业绿色发展。转变认识,创新机制,抓好环保队伍建设;推广应用与企业相适应的新技术、新模式,加快实现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迭代升级;发挥大数据服务环保监测作用,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格局。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六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导问题整改直至销号;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责任传导,压实各级企业责任,形成从集团总部到基层企业全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定期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四是强化销号管理。制定《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落实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整改销号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销号标准,实施台账管理,对账销号落实。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整改懈怠、措施不力导致未在整改期限内完成销号,或整改销号后问题出现反弹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六是强化信息公开。及时通过省级主要新闻媒体、省国资委和江投集团门户网站、江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外公开环保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
下一步,江投集团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大决策部署,采取更加系统、更加精准、更加严格的举措,加快推进整改,全力推动江投集团环保反馈问题按时序高质量完成销号,奋力谱写江投集团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